厦门出台扶持办法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

2025-06-11 07:21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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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扶持办法进一步促进会展业发展

2025年06月11日 07:21   来源:国际商报   

  □ 吴广宁

  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会展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建设“国际会展名城”,近日,厦门市发布《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据悉,《扶持办法》围绕展览项目、会议项目、“产业+会展”、会展主体、会展人才等方面给予真金白银奖补,提升厦门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鼓励展览项目做大做强。加强会展与产业深度融合,以会展助推产业协同发展,支持会展企业聚焦厦门和周边地区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培育和壮大符合厦门“4+4+6”产业布局的专业展会、特色展会。对在厦门举办1万平方米(含)以上、展期不少于3天的经贸类专业展览会给予奖补,对在厦门举办2万平方米(含)以上、展期不少于3天的消费类展会给予奖补,对获得厦门市年度品牌展会和潜力展会的项目给予定额奖励。

  支持会议项目做优做强。对立足厦门市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积极支持国际性会议和影响力强、带动性大的高能级重大会议落地举办。引进由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机构或企业主办、符合条件的行业会议,对引进方按住宿饭店等级标准给予补助。对参会代表来自5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台港澳除外),且境外参会人数达50人及以上的国际性会议、参会人数达5000人及以上,且住宿总间夜数3000间夜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参会人数达2000人且住宿3000间夜以上的会议项目,并同期配套举办经贸类专业展览活动(展览总面积达2000平方米,展览净面积与展览总面积之比不得低于40%),给予相应补助。

  推动“产业+会展”融合发展。对会展活动主题和内容与厦门市打造的“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或千亿产业链结合度较高,由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国际性组织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会展项目,由会展部门会同产业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按批准内容予以资金支持。

  促进会展主体发展壮大。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会展企业。发挥会展场馆招展引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会展场馆竞争力。对年度新引进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和10万平方米以上(含)展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会展人才队伍建设。对企业派员参加符合条件的会展业务培训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达40%。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