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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建设

2017年07月31日 11: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天津市将推动会展专业设施建设。推动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前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津洽会、融洽会、旅游产业博览会、华博会等本市品牌展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展会的招商引资、贸易促进功能,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引进、培育一批符合本市产业特点的展会项目。

  《意见》提出如下发展目标:天津市会展业经济规模实现稳步增长,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发展环境日益优化,设施条件极大提升,对外开放持续深入,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到2020年,全市各类展会达到200个,展览面积突破280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展会项目突破50个,国际化展会达到50个;会展业直接收入达到15亿元,拉动相关行业收入达到150亿元。

  《意见》提出天津市将推动会展专业设施建设:

  第一推动国家会展中心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前投入使用。加快梅江会展中心二期和滨海国际会展中心建设、维修进度,完善商业配套,提升综合服务功能。落实专业会展设施非营利公益性设施属性,给予项目建设投资相关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展馆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鼓励展馆运营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

  第二大力培育品牌展会。进一步提升津洽会、融洽会、旅游产业博览会、华博会、台博会、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等天津市品牌展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展会的招商引资、贸易促进功能,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持续支持专业展览扩大规模,提高展会品质,扩大国际影响力。结合天津市优势产业,加强与专业行业协会、会展龙头企业、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引进、培育一批符合天津市产业特点的展会项目。

  第三加强行业主体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会展企业落户天津,鼓励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在津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支持多种所有制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等形式组建大型展览集团。引导会展企业收购、兼并、联营展会,扩大经营规模。推动会展企业上市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整合优质资源,加快做大做强做优。

  第四促进产业联动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市场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以会展业为龙头,构建以先进制造、科技信息、文化教育、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商业旅游等为支撑,以广告、策划、设计、印刷、租赁、施工、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协作、运行高效的会展业服务体系。

  第五大力开拓展览市场。推动天津市展览机构与国际知名的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等建立合作机制,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到天津市合作办展。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及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支持天津展览企业以收购、合作、自办等方式发展境内外展览项目。支持会展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和开拓市场活动,进一步提升天津市会展业影响力。

  在加强会展业改革创新方面,创新会展业管理机制,建立天津市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会展行业转型升级,鼓励会展行业开展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会展业信息化进程,实施“互联网+展览”战略,推动重点展会从线下走向线上,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O2O2O(线上搜索、展会对接、线上交易)经营模式。推进市场化进程,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办展行为,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改善金融保险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适合展览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展览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担保机构对展览业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在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方面,加强政策资金引导,落实财税政策,营造宽松的办展环境,强化会展活动安全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善会展业标准体系,建立会展业统计办法,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要求天津各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王冰洁)

(责任编辑 :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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