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16日电(记者何欣荣)横跨沪苏浙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应该发展什么样的产业?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表示,两省一市共同研究起草了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实现跨省级行政区“一个目录明导向、一个标准定准入”。
上海市经信委总工程师刘平表示,去年启动编制工作以来,两省一市借鉴雄安新区以及日内瓦、松山湖等国内外知名湖区的建设经验,提出在示范区发展以“五大经济”为主导的产业。
所谓“五大经济”,包括功能型总部经济、特色型服务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前沿型创新经济和生态型湖区经济。其中,功能型总部经济的重点是放大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溢出效应,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民营企业和央企国企总部,如正在推进建设的青浦华为研发中心等。
特色型服务经济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绿色金融、科技服务等特色鲜明的高端服务业,如依托进博会发展国际化、精品化的会展业。
融合型数字经济重点发挥三地的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优势,发展“AI+”“5G+”“北斗+”“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前沿型创新经济重点发展生命健康、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如江苏吴江推进建设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等。
生态型湖区经济是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体现时代风、江南韵和国际范的湖区水乡文体旅游、绿色农业等滨湖产业。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说,除了指导目录和准入标准,示范区执委会还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协同机制,形成产业分区引导、重大项目会商、首谈利益保障、合理迁移利益共享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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