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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相关办法为会展业发展保驾护航

2020年08月27日 15:59   来源:中国日报网   

  8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博览局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结合了宁夏会展业发展实际,旨在提高会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宁夏会展业发展提质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共二十条管理细则。其中涉及到资金支持范围及条件、支持标准、申报流程、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举办重大会展活动、引进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培育重大会展项目、会展项目进行国际权威认证、引进知名会展机构、会展业宣传推介、行业培训、项目评估和自治区政府批准应给予支持的其他会展项目和工作事宜。 

  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共有四条。一,每个项目只能由一个举办单位(主办方或承办方)提出申请,同一项目有多个单位的,须协商推选一个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推选证明材料;二,主(承)办单位相间,主题和内容基本相似的会展项目视为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相同题材的合作项目,原则上应进行整合。如不能整合,将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其中规模大、影响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予以支持;三,覆盖多个主题的会展项目,只对符合条件的主题进行支持;四,对以展带会和以会带展的重点会展项目,展览和会议按照标准分别给予支持。除此之外,还列出了六条不予资金支持的情形。 

  会展业资金支持包括展览展示项目、会议论坛项目、配套线上活动会展项目等九条支持标准。 

  会展专项资金按照公开申报、项目初审、独立评估、结果公示、资金下达和绩效评价进行管理。 

  此外,该管理办法在预算管理和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方面分别有四条管理规定细则。(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责任编辑: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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